空運提單正如名稱所示,空運提單是空運貨物的收據(jù),不僅是承運人和收貨人之間的運輸單據(jù),也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貨物收據(jù)。
航空運輸提單的性質分為以下幾點:
運輸契約
空運提單不同于海運提單,它不僅證明了航空運輸合同的存在,而且空運提單本身也是托運人和航空承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,在雙方簽字后即生效。本合同及貨物到達目的地后,即告失效。
收據(jù)證明
航空運輸提單同樣是收據(jù)。發(fā)貨人裝運后,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向發(fā)貨人即發(fā)貨人聯(lián)提交一份單據(jù),以證明收到貨物。除特別注明外,證明承運人已收到貨物,并按正常狀態(tài)裝運。
貨運單
空運單分別記錄收貨人承擔的費用、應付承運人的費用和應付代理人的費用,并詳細說明作為空運單和發(fā)票使用的費用類型和金額。承運人也常使用承運人人聯(lián)作為記帳憑證。
聲明文件
航空運輸提單是出口時的一種聲明文件,空運單是貨物到達目的地機場申報進口時,海關查驗和放行的重要依據(jù)。
保險證
航空運輸提單也可以用作保險證明,所以,寧波國際物流提醒大家,如果承運人承辦保險或者托運人要求承運人投保。
內部業(yè)務基礎
航空運輸提單附在貨物上,并證明貨物是真實的。運單中涉及到貨物的發(fā)運、轉運和交貨等事項,承運人應作出相應安排,以便貨物運輸。
原空運提單三份,每份均印有背面條款,其中一份交給托運人,作為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的依據(jù);另一份由承運人保留,作為帳目證明;貨物到達目的地后,隨附的貨物副本將作為收貨依據(jù)交付給收貨人。